羅田縣英山縣聯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根據《國務院關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以及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羅田縣英山縣聯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監測報告》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羅田縣英山縣聯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城發能源(黃岡)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湖北省黃岡市羅田縣匡河鎮蓮花林村、武英高速南側 公示時間: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5日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金科 聯系電話:15926760110 驗收監測結論: 1環保措施落實情況1.1廢氣處置措施落實情況 項目廢氣主要為焚燒煙氣,垃圾、污泥運輸通道、卸料大廳、垃圾庫、滲濾液處理站惡臭,飛灰倉、脫酸中和劑罐、活性炭倉粉塵,爐渣池粉塵,廢氣治理情況如下: (1)焚燒爐煙氣凈化設施 焚燒爐煙氣凈化采用1套“SNCR爐內脫硝+半干法脫酸+干法脫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工藝,并通過燃燒工藝控制及煙氣凈化系統協同處置二噁英類和呋喃類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濃度,焚燒煙氣由余熱鍋爐尾部排出后進入煙氣凈化裝置,處理煙氣中的煙塵、酸性氣體、CO、重金屬及其化合物、SO2、NO2等污染物在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以及本項目建設單位承諾排放標準限值后,通過80m高煙囪排入大氣。 (2)非正常工況下惡臭防治措施 垃圾焚燒爐停爐檢修時,一次風機停止運行,垃圾池和滲濾液處理站內臭氣不再送往焚燒爐內燃燒,而在垃圾池內積聚,將會通過縫隙向大氣擴散,為防止垃圾臭氣對空氣的污染,設置垃圾池除臭系統。 垃圾池除臭系統由設置于垃圾池上部的風口及風管、除臭機房的除臭設備、以及風機房的離心風機等組成,焚燒爐停爐檢修時,關閉垃圾卸料門,開啟除臭裝置、離心風機,臭氣由風口、風管進入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此時垃圾池和滲濾液處理站內處于負壓狀態,換氣次數約為1~1.5次/h,不會向空氣中逸散,從而保證了垃圾焚燒發電廠所在區域的空氣質量。 垃圾池和滲濾液處理站臭氣在風機的作用下進入活性炭除臭設備處理后,經過廠房樓頂排放。活性炭對惡臭的吸附、凈化效率可達到90%以上,能夠滿足臭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3)垃圾、污泥運輸通道惡臭污染控制措施 ①垃圾運輸車是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濾液滴漏功能。 ②垃圾運輸車輛在本區收集作業完成后,首先將車上污水收集箱中的滲濾液經垃圾中轉站的污水管網排入集中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在關閉防滴漏裝置的放水閥后方可啟運。對垃圾運輸車輛的防滲濾液滴漏設施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定期更換橡膠密封條,更換破損部件。 ③環衛部門加強日常道路監督檢查,嚴禁垃圾運輸車在運輸途中出現垃圾飛揚、灑落和垃圾滲濾液的滴漏現象。對垃圾運輸經過的道路增加保潔人員和班次,加大清掃、保潔力度,增加沖洗、灑水頻率。 ④垃圾運輸棧橋空間內設植物液噴灑除臭系統。 ⑤在廠內垃圾運輸道路、運輸棧橋、垃圾運輸車洗車點、污水處理站等位置,由于滲濾液滴漏或殘留等原因也容易散發一定的惡臭類物質,廠內定期清洗,必要時噴灑除臭劑,抑制惡臭源,以減少惡臭的影響。卸料大廳、引橋、地磅、滲濾液泵房等設置噴霧除臭措施。對運輸車輛嚴格保潔,減少對沿線的惡臭污染。 (4)卸料大廳惡臭污染控制措施 ①為防止垃圾卸料大廳中的臭氣外逸,采用空氣幕隔絕使臭氣不外逸。 ②上料棧橋采取全密封設計、垃圾卸料廳進出口采用空氣幕,防止卸料廳臭氣外逸。 (5)滲濾液處理站惡臭污染控制措施 對產生惡臭氣體的各建、構筑物加蓋密閉,為排出滲瀝液溝、滲瀝液池產生的易燃易爆氣體及惡臭氣體,設置機械排風裝置,將臭氣統一收集排至垃圾池上部,再由設置于垃圾池上部的焚燒爐吸風口統一抽至焚燒爐焚燒處理。 (6)飛灰倉、脫酸中和劑罐、活性炭倉粉塵控制措施 飛灰貯倉、消石灰倉和活性炭貯倉均為密閉料倉,且在各貯倉頂部均設置有布袋除塵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倉內裝卸時產生的粉塵經倉頂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在倉內排放。 (7)爐渣池粉塵控制措施 濕除渣,料倉封閉,配置倉頂布袋除塵器,主廠房封閉。 (8)垃圾庫惡臭污染控制措施 ①在焚燒爐正常運行期間,垃圾庫頂部設置帶過濾網的一次風抽氣口,將臭氣抽入爐膛內作為焚燒爐助燃空氣,同時使垃圾池內形成微負壓,防止臭氣外逸。二次送風機的吸風口引自儲渣池內,利用送風機的吸風,使垃圾池、儲渣池成為一個微負壓區域,有效地防止臭氣外逸;垃圾池排風裝置換氣次數為12次/h,換氣風量根據垃圾池內負壓情況調整,以保證負壓維持在-30pa以上,以免負壓過低對建筑物產生影響。 ②焚燒爐因故停爐檢修期間,為防止垃圾池內可燃氣體聚集,垃圾池內設置可燃氣體檢測裝置。當鍋爐全部停運時,自動開啟除臭風機,將臭氣送入除臭間內的活性炭除臭裝置過濾并噴灑植物液劑確保達標后排入環境空氣中。 ③設置垃圾池負壓監測系統,實時監測垃圾池負壓狀態,減少臭氣外溢,本項目在垃圾池23.5米平臺上安裝2塊負壓監測表,在卸料大廳安裝一塊負壓表,保證垃圾庫負壓控制在-20pa-30pa。 ④規范垃圾庫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對垃圾不停進行攪拌翻動,不僅可使進爐垃圾熱值均勻,且可避免垃圾的厭氧發酵,減少惡臭的發生。項目運行階段,主要通過加強管理來對臭氣進行控制,如盡量減少全廠停產頻率、一次抽風系統保持正常運轉、進廠垃圾車采用封閉式車輛、垃圾庫卸料門不用時保持關閉狀態,使垃圾庫密閉化等。 ⑤為了防止活性炭應急除臭裝置中的活性炭因吸附過度飽和而造成二次污染,需定期檢測除臭裝置出口的臭氣濃度,若臨近超標則需及時更換新的活性炭,廢棄的活性炭則收集后送至焚燒爐焚燒處置。 1.2廢水處置措施落實情況 廠區排水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則。本項目廠內主要廢水包括:垃圾滲濾液、車輛及卸料大廳沖洗廢水、垃圾車棧橋及地磅沖洗廢水、車間清潔廢水以及初期雨水、循環冷卻水排水、化水站濃水、鍋爐定排水、生活污水和實驗室廢水。 (1)項目垃圾滲濾液、車輛及卸料大廳沖洗廢水、垃圾車棧橋及地磅沖洗廢水、車間清潔廢水以及初期雨水等進入滲濾液處理站,經“預處理+UASB厭氧反應器+A/O+MBR生化處理系統+NF納濾膜+RO反滲透膜”工藝處理,設計處理規模250t/d,處理后的水質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CB/T19923-2005)標準中敞開式冷卻循環水水質標準后,回用于循環冷卻塔補水;濃縮液回用于石灰制漿和回噴焚燒爐。 (2)循環冷卻塔排水部分回用于出渣機用水、灰渣輸送機用水、煙氣降溫反應塔用水、飛灰固化用水、石灰制漿用水以及廠內沖洗用水后,富余部分與一體化凈水器廢水通過管道排出,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和西湯河污水處理廠接納標準中較嚴標準后排入西湯河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3)化水站濃水回用于石灰制漿,反沖洗水回用于出渣機用水。 (4)鍋爐定排水通過排污降溫井后回用于循環冷卻塔補水。 (5)生活污水和及少量的實驗室用水經廠區生活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采取“格柵渠+調節池+缺氧池+浸沒式MBR(化學除磷)+消毒”處理工藝,回用于循環冷卻塔補水。生活污水處理系統規模為24t/d。 1.3噪聲處置措施落實情況 項目營運期間主要噪聲源為主廠房設備、滲濾液處理系統、冷卻循環系統、公輔工程設備運行噪聲。設備安裝在廠房內,采用墻體隔音,高噪聲設備主要采用消聲器、減震墊等降噪措施。 1.4固廢處置措施落實情況 (1)危險廢物:危險廢物暫存間42m2,廢濾膜(HW49 900-041-49)、廢礦物油和含油廢物(HW08 900-218-08\900-214-08\900-249-08)、廢布袋(HW49 900-041-49)、電廠在檢修過程中更換的廢鉛蓄電池(HW31 900-052-31)等危險廢物委托武漢北湖云峰環保科枝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焚燒飛灰(HW18 772-002-18)采用“螯合劑固化技術—衛生填埋”進行飛灰固化處理,固化后的飛灰經檢測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 GB16889-2008)要求后運至生活垃圾填埋場飛灰填埋專區填埋;廢活性炭(HW49 900-039-49)入爐焚燒處置;含油手套抹布等廢棄勞保用品(HW49 900-041-49)收集后送至垃圾庫,不另行貯存,與生活垃圾一并入爐焚燒處理。 (2)一般工業固廢:爐渣交由黃岡市鴻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利用。污水處理站污泥、凈水設備反沖洗水沉淀泥渣、化水站泥渣脫水后運至垃圾庫,不另行貯存,入焚燒爐處置。 (3)生活垃圾:送至焚燒爐處理。 1.5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建設單位于2023年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風險等級為:“較大-大氣(Q3-M1-E2)+較大-水(Q3-M2-E3)]”,于2023年12月14日在黃岡市生態環境局羅田縣分局備案(備案編號421123-2023-024-MT)。項目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廢水收集措施、清凈下水防控措施、雨水排水防控措施、生產廢水防控措施、廠內危險廢物管理措施、監控預警措施基本落實到位。 2環保設施調試運行效果2.1環保設施處理效率監測結論項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去除率為75%,氨氮去除率為85%,五日生化需氧量去除率為66%,滿足設計指標要求。 項目驗收期間焚燒煙氣主要污染物顆粒物去除率為54%,二氧化硫去除率為12%,氯化氫去除率為69.3%,汞去除率為40%,二噁英類去除率92.4%。 2.2污染物排放監測結論2.2.1廢氣監測結論 (1)有組織廢氣排放監測結論 驗收監測期間焚燒爐煙囪(DA001)排放監測結果表明,顆粒物排放濃度平均值為5.4mg/m3、平均排放速率為0.32kg/h,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平均值為47mg/m3、平均排放速率為2.85kg/h,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平均值為102mg/m3、平均排放速率為6.08kg/h,一氧化碳排放濃度平均值為2mg/m3、平均排放速率為0.125kg/h,氯化氫排放濃度平均值為22.95mg/m3、平均排放速率為1.35kg/h,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濃度平均值為0.00835μg/m3、平均排放速率為4.3×10-7kg/h,鎘、鉈及其化合物(以Cd +Tl計)排放濃度平均值為0.136μg/m3,銻、砷、鉛、鉻、鈷、銅、錳、鎳及其化合物(以 Sb+As+Pb+Cr+Co+Cu+Mn+Ni 計)排放濃度平均值為37.49μg/m3,二噁英類排放濃度平均值為0.0123ng-TEQ/m3。 綜上,焚燒爐煙囪(DA001)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CB18485-2014)相應限值及《報告書》中設計排放限值要求。 (2)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結論 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廢氣無組織監測結果表明,G1廠界上風向參照點監測濃度平均值為:氨0.011mg/m3、硫化氫未檢出、顆粒物203μg/m3、臭氣濃度<10; G2廠界下風向監控點監測濃度平均值為:氨0.045mg/m3、硫化氫0.001mg/m3、顆粒物303μg/m3、臭氣濃度<10; G3廠界下風向監控點監測濃度平均值為:氨0.1mg/m3、硫化氫0.008mg/m3、顆粒物222μg/m3、臭氣濃度<10; G4廠界下風向監控點監測濃度平均值為:氨0.03mg/m3、硫化氫0.002mg/m3、顆粒物159μg/m3、臭氣濃度<10。 綜上,廠界污染物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廠界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無組織廢氣管控要求。 2.2.2廢水監測結論 (1)生活污水出水水質監測結論 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生活污水出水水質監測項目平均值分別為:PH 7.6、化學需氧量2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9.3mg/L、氨氮6.54mg/L、總磷0.8mg/L、溶解性總固體190mg/L、陰離子表面活性劑0.064mg/L。 綜上,生活污水出水水質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CB/T19923-2005):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標準。 (2)廢水總排口監測結論 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廢水總排口監測項目平均值分別為:PH 7.4、化學需氧量1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1mg/L、氨氮0.088mg/L、總磷0.1mg/L、懸浮物8.5mg/L、動植物油0.08mg/L、石油類0.085。 綜上,廢水總排口排放水質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及西湯河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接納標準。 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5日噪聲監測結果表明,項目東、南、西、北廠界監測點位晝間噪聲最大值分別為57dB(A)、57dB(A)、58dB(A)、58dB(A),夜間噪聲最大值分別為46dB(A)、48dB(A)、48dB(A)、48dB(A),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 3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3.1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結論孫家灣環境空氣質量氨、硫化氫、氯化氫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附錄D限值要求,鉛、鎘、汞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噁英滿足限值要求。 3.2地下水監測結論 項目地下水監測指標pH、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高錳酸鹽指數、六價鉻、銅、鋅、錳、鐵、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硫酸鹽、揮發酚、糞大腸菌群、細菌總數、砷、汞、鎘、鉛等水質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限值要求。 3.3土壤監測結論 廠區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要求。 孫家灣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15618-2018)風險篩選值要求。 4驗收監測結論城發能源(黃岡)有限公司羅田縣英山縣聯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均采取了相應的防治措施。各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了相應的國家排放標準,環保機構管理制度健全。該項目符合環保竣工驗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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